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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华厦眼科(301267.SZ)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同比增长2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亿元,同比增长5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亿元,同比增长41.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7亿元,同比增长6.78%。
今年上半年,华厦眼科销售费用为2.45亿元,同比增长26.82%。
华厦眼科于2022年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50.88元/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俊、赵冀。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最终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00.0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4,86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1.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4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00%。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5,280.0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为28,430.7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6,849.25万元。
华厦眼科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198998.64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77,850.61万元,分别用于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2023年7月4日,华厦眼科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680.0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84,000.0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华厦眼科实现营业收入32.33亿元,同比增长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亿元,同比增长1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9亿元,同比增长13.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0亿元,同比下降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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