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挥好基层哨点和网底作用丨重读基层④|天天看热讯

来源: 中国卫生杂志2023-06-26 10:04:05
  

自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阶段基层防控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哨点和网底作用。


(相关资料图)

严格落实涉疫重点人员调查摸排和隔离管控

一是做好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在疫情发生初期,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五个更加”“十个最严”的防控策略,参与社区(村居)网格化管理,对重点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管控,在交通卡口、机场等重点场所参与健康监测和检疫检查。二是持续做好居家(集中)隔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方面抽调骨干医务人员到集中隔离点工作,另一方面安排大量医护人员做好辖区内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上门核酸采样、协调转运、隔离解除等防控工作。三是快速落实重点人群分类健康管理。2022年12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浙江省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电子健康档案、诊疗记录和新冠疫苗接种等系统数据,建立本省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快速分类标记红色重点人群209.5万、黄色次重点人群141.9万、绿色一般人群552.1万,各地据此提供分级分类服务,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全面推进基层发热诊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

一是规范建设基层发热诊室。2021年年初,浙江省根据国家部署,制定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标准。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行基层发热诊室(门诊)1342个。二是切实发挥发热哨点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发热诊室累计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200余万人次,并落实患者的信息调查、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闭环管理。三是全面参与新冠患者医疗救治。2022年12月,国家出台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浙江省立即部署基层发热诊室(门诊)通过延长开设时间、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增配医务人员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投入运行基层发热诊室(门诊)1365个,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率达100%,单日就诊最高峰达到17.6万人次,最大限度满足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近就医需求。

快速提升基层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能力

一是统筹发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技术支撑作用。制定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医疗救治分级分诊制度,明确转诊流程和绿色通道,强化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快速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二是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住院救治服务。329家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收治新冠住院患者,缓解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压力。三是全力保障基层医疗救治药品和设备配备。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协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做好抗原试剂盒、医疗救治药品、防护物资和相应医疗设备的统一采购和集中调拨,并在短时间内配送至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持续参与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各项工作

一是实行实体化专班运作。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作为省农村疫情防控专班成员之一,每年春节前后安排专人派驻省专班进行集中办公,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多形式的暖心服务。如,向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防疫包”,落实农村地区转运车辆,落实养老机构健康巡诊机制。三是强化村级医疗机构监管。为落实疫情防控“四早”策略,浙江省建立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制度,开发上线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平台,选派医共体牵头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业务骨干组建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团队,开展来浙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监督指导村级医疗机构、诊所等落实防控责任。

全力做好大规模核酸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浙江省按照基层医务人员“人人会采样”的要求,开展多轮基层全员核酸采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的质量。各地广泛设置核酸采样点,最多时全省共设置17000个,确保在不同防控阶段,完成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社会面采样和全员核酸采样等各项任务。同时,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人力资源,在保障日常免疫规划接种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做好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

全面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医务人员各项政策

2022年5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部分新冠疫情防控任务,阶段性纳入补偿机制改革当量购买,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至2023年1月,已有90.4%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相关政策。2022年12月,浙江省防控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的通知》,提出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相关疫情防控指令性工作任务实行专项购买,购买当量不计入工作总量封顶线,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等具体举措。截至2023年1月,所有县(市、区)均已落实相关政策,其中仅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部分,全省基层医务人员平均收入提高1万元以上。

夯实基层网底要从三方面着力

3年抗疫实践,也暴露出浙江省基层卫生人员队伍总量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服务能力不均衡等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浙江省将加快落实基层按标准配备医疗救治物资和设备。目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已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国家物资配备参考标准,强化属地物资保供责任,落实部门分工协作,明确采购资金来源,尽快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物资配备达到标准要求,消耗类物资保持动态更新储备。

多渠道扩充基层卫生人员队伍。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七普常住人口数动态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量。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增加人员招聘力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筹调配使用,优先解决基层分院紧缺岗位和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的用人需求。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干部选拔等方面要向边远山区海岛地区乡村卫生人员倾斜。对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实行“县招乡管村用”,建立符合基层卫生人员实际的职业上升通道和合理流动机制。

持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持续选派有关专家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巡诊指导,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重症早期识别、医疗救治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重点人群分类救治、转诊指征、并发症处理、应急抢救等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救治的规范化和同质化水平。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疫情转段期间家庭医生为重点人群服务经验,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尽快实现“六个拓展”。


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曹启峰 

编辑:孙梦

审核:孔令敏 张士国

制作:中小卫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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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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